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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不平衡报价之危害及对策
2026-08-05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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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平衡报价是工程项目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报价策略,是指在投标总价基本不变的前提下,调整工程量清单中个别分项单价,利用“计价规则、施工节奏、结算方式”获取额外收益。采用不平衡报价可以有效缓解中标单位因工程“备料款”紧缺而带来的资金压力,但因违背公平竞争原则,故应禁止使用。本文笔者谈一下不平衡报价之危害,并提出对策建议,供同行参考借鉴。


一、表现形式


不平衡报价可分为三种类型。一是时间长短型:对前期完成项目抬高单价,对后期完成项目压低单价,投标人可提前回收资金并赚取时间价值,即便后期有亏损,也可以用前期收益来弥补;二是工程量预判型:结合现场踏勘及图纸研判,对预估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调高单价,对缩减或取消的项目调低单价,通过结算价差来获取利润;三是隐性风险型:对设计模糊、容易发生变更、签证概率高的项目调高报价;对内容明确、无调整空间项目压低报价,依据工程变更获取超额利润。


二、实际案例


A公司采用不平衡报价方式中标某市一中学宿舍楼建设项目,该项目桩基围护1200万元、主体结构6700万元、装饰工程3900万元,总价11800万元;其中桩基围护、主体结构、装饰工程三项工期分别是:5、10、8个月,贷款月利率1%,以具体开工日期为折现点。


因招标文件未对不平衡报价提出要求,A公司在保持总报价基本不变前提下做如下调整:①对工期5个月可早日结账且工程量少的桩基围护项目增加150万元,调整为1350万元;②对工程量少的主体结构项目增加500万元,调整为7200万元;③对工程量大的装饰项目降低650万元,调整为3250万元;④对人工、机械费用在综合单价不变前提下,提高人工单价,降低材料单价;⑤降低装饰项目报价并把手续费及临时设施费摊算到前期完成项目中。


经调整,再对照现值系数列表重新测算,实际结算款比原报价多出85.65万元;且在评标阶段未被察觉,直到项目结算时才被市财政局审查出来。


三、主要危害


(一)加大财政支出。采用不平衡报价在项目实施及结算阶段,高单价分项、变更增项会直接推高整体结算总价并突破项目概算(预算),出现资金缺口。


(二)扰乱竞争秩序。采用不平衡报价并非依靠专业技术、科学管理、优质服务等参与竞争,实质上是一种投机行为,严重挫伤合规报价企业的投标积极性,公平竞争价值取向受到冲击。


(三)诱发安全隐患。不平衡报价手段隐蔽,看似总价合规,但分项单价中却潜在着一定的问题,中标人往往会偷工减料、降低标准、简化工艺、缩减服务、直接诱发质量安全隐患。


(四)滋生合同纠纷。采用不平衡报价在项目结算时因高低单价会引发价差争议,变更计价分歧增大,极易滋生合同纠纷。


四、对策建议


(一)源头预防投机。一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工程量清单、技术标准、项目范围等,做到图纸清晰、描述完整、边界准确,从源头上降低变更、签证的概率,防止中标人利用模糊事项报价套利,清晰列明不平衡报价认定标准、违规后果与处罚条款,杜绝投机行为。


(二)严查投标报价。改变以往“重总价、轻单价”评审模式,将分项单价合理性纳入重点评审范畴,对单项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均价的,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作出书面澄清,解释不合理的,按无效投标处理。


(三)加强履约管理。在合同中增设不平衡报价约束条款,如发现此类问题,招标人有权调整异常单价、扣除违规获利、追究违约责任,直至解除合同。


防范不平衡报价,不能只依靠事后查处,而应构建“源头治理、过程管控、长效惩戒”完整体系,唯如此,才能有效遏制不平衡报价,推动招投标行业健康发展。


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加小编微信 13521445720 13717632620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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