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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、高级编辑刘亚利在“2026年度河南省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公益直播课”上,就学员遇到的诸多实务操作难题,一一进行了解答。
问:“一采三年”的政府采购项目,一年的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,三年达到了,应该用什么采购方式?
答:对于“一采三年”的政府采购项目,应依据年度预算金额确定采购方式,而非三年总金额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(以下简称《政府采购法》)第六条规定,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。我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制度,财政资金按财政年度批复,后续年度预算存在不确定性。因此,判断是否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,应以当年获批的预算金额为准。
问:电梯属于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吗?
答:电梯是否属于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,取决于其采购场景:若用于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,且为实现建筑物基本功能所必需(如住宅楼、办公楼标配电梯),则属于“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”。若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,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。若为既有建筑单独更换或加装电梯(如旧楼加梯、电梯更新),不属于工程不可分割部分,则按“单独货物采购”处理,适用《政府采购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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