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最新动态 > 电子化采购中如何认定串通投标?
最新动态
电子化采购中如何认定串通投标?
2025-10-145


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我们


供应商投标(响应)文件中MAC地址、IP地址一致或文件标识码相同,能否认定为串通投标?电子化采购的普及为政府采购各方带来便利的同时,也带来了新的问题。那么,在电子化采购中,如何认定串通投标?笔者对在某省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中接触到的案例进行分析和探讨,希望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有所启发。


法律规定不完善

串通投标认定难


某学生公寓家具公开招标项目评审过程中,电子化系统向评标委员会发出预警, A供应商和B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一致,评标委员会随即要求两家供应商作出说明。两家供应商声称,由于经营场所都位于D产业园,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有不少资质证书需扫描上传,A、B两家供应商均在D产业园同一家文印社扫描了资质证书并上传到系统中,可能使用了文印社同一台计算机上传,导致MAC地址一致。评标委员会讨论后认为,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A、B两家供应商存在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87号令)第三十七条第一项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”规定情形。因此,无法认定两家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。


在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,有两处明确了“串通”情形:一是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六种视为投标人“串通投标”情形;二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第七十四条,规定了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、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七种“恶意串通”情形,但这些规定均未涉及电子化采购中串通情形如何认定。上述案例中,评标委员会之所以未能认定A供应商和B供应商串通投标,是因为不能排除两家投标人解释的合理性因素,而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又未能找到坐实双方串通投标的法律依据,评标委员会不愿意承担因认定双方串通投标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。


电子化采购认定串通情形

各地做法可借鉴


近年来,部分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针对电子化政府采购中串通情形出台了相关规定。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,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电子化采购中串通行为认定情形基本一致:一是上传投标(响应)文件或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相同;二是编制或上传投标(响应)文件的机器码(包括计算机网卡MAC地址、主板序列号)等硬件信息相同;三是电子投标(响应)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;四是电子投标(响应)文件混用其他投标(响应)人证书加密或加盖其他投标(响应)人电子印章。笔者认为,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中,全面认定串通投标情形的条件已经成熟,在此提出以下四点建议:


一是集采机构作为防范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一道“防火墙”,应做好政府采购串通行为(含行为线索)的收集工作,及时上报财政部门处理,实现《政府采购领域“整顿市场秩序、建设法规体系、促进产业发展”三年行动方案(2024—2026年)》中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。


二是对法律法规作出修改、增补相关缺失内容。2022年财政部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中未对电子化政府采购串通情形作出规定,在下一版《征求意见稿》中可考虑加入相关内容。如果因修法程序复杂而短时间内无法实现,也可先对《条例》或财政部令进行修订,增加以下内容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视为串通,其投标(响应)无效: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(响应)文件或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;不同供应商编制或上传投标(响应)文件的机器码(包括计算机网卡MAC地址、主板序列号、CPU序列号、硬盘序列号)等硬件信息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;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(响应)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;电子投标(响应)文件混用同项目其他供应商电子证书加密,或加盖同项目其他供应商电子印章的。


三是在法律法规未修改之前,各省级财政部门可参考其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做法,出台本省电子化政府采购串通情形认定的相关规定。这样既符合《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》中坚持问题导向、强化顶层设计、整顿市场秩序、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目标,又可以为各地集采机构、社会代理机构的工作作出指导,避免不同地区对同一情形处置方式不一致。


四是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,全面实现电子化采购。由于开展框架协议采购的现实需要,近年来全国不少省份已经建立起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,对串通行为的识别成为其中一个子功能。下一步,应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,应用人工智能技术,强化对相关数据的分析,在项目评审过程中,系统实时对比电子投标(响应)文件的MAC地址、CPU序列号、IP地址等信息,进行异常情况预警管理,协助集采机构将疑点线索及时报告财政部门,为财政部门决策行动提供事实依据。


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加小编微信 13521445720 13717632620 


热门阅读:

1.代理机构哪些不“专”行为容易引发质疑投诉?

2.问答 | 制造厂家的授权,可以作为评审因素吗?

3.采购人、代理机构如何把好质疑答复关?让投诉量大幅减少!



点我访问原文链接